酒驾,撞死人了弃车而逃,再报警,这样怎么量刑定罪??

林文盲尊贵铂金 Ⅱ
2016-04-1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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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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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你的习惯尊贵铂金 Ⅲ
沙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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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0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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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楼主请参考。
2016-04-10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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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品嘉禾尊贵铂金 Ⅰ
地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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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0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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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YIPING尊贵铂金 Ⅰ
4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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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1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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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RONYIPING:撞死了还逃跑干嘛,一次性就给赔偿了,如果是残废那就麻烦了回到原帖
所以搞不懂傻傻的还跑!!还是弃车跑
2016-04-1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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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
真是无语!!!
报警立案了,刑事就不能撤销了!会被提起公诉的
私下解决不了了
2016-04-1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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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
这刑事案件了~~很难逃过刑罚吧,坐牢是必须的了!!有权有势只能缓刑和减刑了~
2016-04-1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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