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咬人监控曝光 | 一死一伤,下车原因竟是......

palmy圆古雷网小编
2016-07-2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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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名女游客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遭老虎袭击,致1死1伤事件引发关注。据了解,两名女游客是母女关系,母亲冲下车想去救女儿时被另一只老虎扑咬,当场死亡;受伤的女儿24日凌晨5点已做完手术,生命体征稳定,无生命危险;女婿下车营救无果,后返回车上,没有受伤;外孙子一直在车上,没有受到伤害。
在此前的报道中有知情人士称,年轻男女因发生口角而下车导致悲剧发生。不过,涉事游客亲友则有不同说法,据这位亲友表示,事发时,游客并非因口角下车,只是自己误认为已经出了虎园,下车后才出了意外。目前,到底哪一种说法是事实还有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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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袭人致1死1伤
伤者全身多处撕裂伤 不排除感染可能
事发后,受伤女子被送至北京市延庆区人民医院,但是由于伤情较重,被转送至北医三院救治。据了解,伤者昨日已脱离生命危险,伤情稳定,但仍不能排除感染的可能。对于病情,主治医生表示,病人的气管、动脉及脑血管等要害部位没有受伤,但是身上有多处伤口,其中大部分为撕裂伤,失血较多。
记者随后在病房外见到了伤者家属刘先生,他表示,伤者是他的妹妹,今年30多岁,自己也是接到了医院的电话才匆匆赶来,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家人被老虎袭击,他也还不清楚。刘先生称,被老虎袭击后,他妹妹全身多处受伤,其中肩膀上有一条非常深的伤口,胳膊和腹部也有伤口。此次事件的详细情况,公安及安监部门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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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晚11时许,北医三院,一名家属站在手术室门口等待
游客同事称:以为出了虎园才下的车
这名女性遭到老虎袭击,一个核心原因就是汽车在虎园停车并有人下车。为何会停车、下车?对此,目前有两种说法,一说车上两人口角。但据伤者丈夫的同事介绍,事发时当事人并不知道他们还在园区范围里,“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出来了,所以才下的车”。
一位伤者的亲友表示,当时伤者的母亲是为了救女儿,才下车被老虎咬死。“当时她女儿是下车了,但肯定不是因为两口子吵架。”该亲友还称,目前老太太的遗体仍在延庆,今年57岁。

动物园巡逻车第一时间进行高音喇叭警示
记者从延庆区相关部门获悉,当天发生意外的游客是自驾游游客,入园前按景区规定签订了安全协议,内容包括禁止游客下车、禁止摇下车窗投食等。进入景区后,景区内也有广播反复提醒游客安全注意事项,包括禁止下车。景区内还有相关的安全提示牌,并有巡逻车来回巡视。
景区方面称,年轻女子违反安全须知下车后,巡逻车及时发现,用高音喇叭警示游客迅速回到车内,并向现场赶来,但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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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对损害结果不具有过错,动物园无需担责
目前,各方对下车的原因存在不同说法,到底孰是孰非还有待确认。
对于责任问题,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表示,在动物园内动物致人损害发生时,侵权责任首先推定应由动物园承担。但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其兽舍设施设备没有瑕疵,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管理人员对游客挑逗及投打动物或者擅自翻越栏杆靠近动物等行为进行了劝阻等已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注意义务的,可以认定为动物园对损害结果不具有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但她同时认为,野生动物园所提供游玩场所的危险性远高于普通动物园,其在警示游客注意自身安全、严格区分控制安全及危险区域等方面所需承担的管理责任也要重于普通动物园,此事件中园方是否能免责仍有待商榷,“若确定园方需要承担责任,同时游客自身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园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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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与园方如何划分责任?
常莎律师表示,此事件中的伤亡游客对于自身当时所处环境的高度危险性具有完全的判断能力,但由于其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尚未尽到,对于损害后果的避免存在侥幸心理,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负有过错,因此应根据游客与野生动物园双方的过错程度酌情划分各自的责任比例。
对于游客与园方签订的协议,常莎认为,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部分有效,但不能免除动物园的法定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动物园在管理上有过错,未尽到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还是要依照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常莎表示,目前在野生动物园管理方面,主要是依据《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通知、意见。相关文件中虽然提到动物园安全管理的规定,但并没有明确规范野生动物园自驾游。不过,每个野生动物园在自驾游方面都有自己的规定。比如本案中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就规定“猛兽区严禁下车、开车窗、投食”。野生动物园,特别是其中的猛兽区,属于高度危险区域,游客在游览时只有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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