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人注意!9月1日起,符合条件,产妇生娃可以多拿这些钱!

Nico·Robin古雷网小编
2016-08-22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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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以往常有事业单位职工、特别是教师,反映生育险无法报销的问题,今后,他们不必再担心了。漳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事业单位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意见还明确,生育保险关系在省内可以转移接续,生育医疗费用包干标准提高,顺产200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3600元。该意见将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也应为职工办理生育险

   原来规定,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这反而造成一些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此次意见明确,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央属和省属机关事业单位),均应按规定为本单位全体职工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意见还提出,在漳州市合法就业的外籍、港、澳、台人员,可自愿参加漳州市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经困难企业认定小组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在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关系在省内可以转移接续。职工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改变转移生育保险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相互认可,关系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生育医疗费用 包干标准提高

    关于生育保险待遇方面,意见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包含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具体包干标准为:顺产2000元(原来是130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3600元(原来是2800元)。

       女职工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的医疗费用也实行总额包干,包含产前检查和住院费用。具体包干标准为: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800元;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300元;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1500元(原来规定: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500元;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的800元;分娩期间婴儿夭折的900元)。      

       分娩住院期间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也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自胎儿分娩14天(含14天)后,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用不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改由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关于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与原有规定一致。

        此外,意见还规定,机关、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他待遇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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