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县里开大会,接下去的100天将着重解决这件事!

2016-09-0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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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鹿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在县会议中心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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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鹿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此次行动的

整治重点:到2016年11月底前,重点完成对鹿溪流域和杨美水库周边区域主要污染源整治,同步推进其他流域整治。重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工业污染、城乡生活污染、河道污染等四大污染源。

整治目标:通过“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使鹿溪等重点流域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鹿溪流域水源水环境Ⅲ类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到2016年10月底前,摘掉全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后十位”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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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会上还印发了《漳浦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百日攻坚”综合整治生猪养殖场拆除奖励方案》。
奖励对象:
为列入本次鹿溪流域、杨美水库周边区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台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范围,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关闭拆除的生猪养殖场(户)。
不奖励对象:
按《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通告》(浦政[2015] 10号)(拉到后面看通告)文件精神,在2015年11月11日之后新建的生猪养殖场一律不予奖励;
2009年、2012年鹿溪流域水环境整治以及2013年绥东溪上游畜禽整治已经补偿的,现在反弹或者整治后新建的养殖场(户),一律按照“两违”整治要求给予拆除,不予奖励;外来生猪养殖场(户)一律不予奖励。
奖励标准:
2015年11月11日之前建设的生猪养殖场,在2016年10月31日前将养殖场主体结构全部自行拆除至地面平的,以8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奖励
养殖场去功能化(主体结构除保留顶棚和外墙外,其余养殖设施包括猪舍内围栏、隔墙、进水设施、排污设施、料槽等全部自行拆除)并签订停养协议的,以4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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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庆华指出,流域水环境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千家万户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问题的最大民生,各乡镇场各部门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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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庆华强调,此次综合整治行动要更加有力、更加彻底。要根据方案要求,按照“百日攻坚”整治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整治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城乡生活污染整治和河道污染整治,确保全面完成“百日攻坚”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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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顺来主持会议并对做好会议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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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郑世然对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作部署。绥安镇、石榴镇、赤土乡主要领导分别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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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浦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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