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镇一村民野外用火烧毁20亩山林受处罚raylinVIP
2017-02-1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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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天气晴冷干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较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已于2月12日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明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2月13日至19日期间,在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范围内进行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行为。林某香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关于“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规定,将依法受到法律处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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