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难道真的是坏人变老了吗?漳浦两老人被判刑...palmy圆古雷网小编
2017-02-26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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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恃年老拒不执行 两老赖夫妻被判刑 2017年2月16日上午,漳浦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1941年出生)、胡某(1942年出生)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图片:640.webp (7).jpg 案件经过 尊老爱幼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有些老人却仗着自己的年龄“优势”,肆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遵守法律规定, 又自以为年纪大不用坐牢,可以逃避法律责任而任意妄为,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在本案中,这对“老赖”老夫妻强行占用漳浦县漳浦盐场某加油站的一间管理房,并在该管理房内居住生活。后该加油站向本院提起要求排除妨害的民事诉讼,本院作出二被告人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自行搬出该管理房的民事判决。 案件生效后,这对“老赖”老夫妻不仅没有自动搬离,反而破坏本院的执行封条并继续占用该管理房。 除此之外,二被告人还多次持锄头及自制钩子打砸加油站的门窗、加油机显示器玻璃及监控摄像头等财物,经鉴定,以上被损毁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14664元。 图片:640.webp (8).jpg 案件进展 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经办法官多次向二被告人及其子女解释法律规定,希望二被告人能够认识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争取从宽处理。 遗憾的是,这对“老赖”老夫妻及其子女仗着年龄“优势”,不肯听从法官的劝解,其子女甚至表示 “两个老人年纪这么大,不怕被判刑”,以此为二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加油打气。 图片:640.webp (9).jpg 案件结果 经依法审理后本院认为,二被告人在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应迁出房屋后,拒不迁出房屋,致使判决无法执行,又公然藐视法制和社会公德,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分别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寻衅滋事罪,本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定罪各有期徒刑二年,犯寻衅滋事罪各有期徒刑二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图片:640.webp (10).jpg 来源 ▏漳浦广播电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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