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无天!6名小学生楼道猥亵12岁女同学

raylinVIP
2017-04-03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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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3月28日下午放学后,雷州市南兴镇中心小学五年级学生小庄(化名)被6位同校男生拉到楼梯转台实施猥琐行为。事发后,雷州市教育局及南兴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校园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第一时间赶到涉事学校调查事件真相。
目前,相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处理。

图片:微信图片_20170403143626.png


这件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是可以预料的,或者说是铁定的。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如今,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的重视性教育这个问题了?
来源: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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