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罚款!在古雷开发区放孔明灯、风筝、无人机等需要申报蘑菇小丸子VIP
2017-04-25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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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640.webp (1).jpg 记者今日获悉,为确保今年在我省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的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在重大国际性活动筹备、举办等期间,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相关规定将执行到9月30日为止。 图片:640.webp.jpg 下列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升放时,应当依法经负责重大国际性活动空中安全的机构或者部门同意:厦门市各区;泉州市鲤城区、泉州市丰泽区、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安溪县;漳州市芗城区、漳州市龙文区、龙海市、华安县、长泰县、漳浦县、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长乐市;其他为保障重大国际性活动依法划定的区域。 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必要时,依法查封、扣押相关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2017年9月30日;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具体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此外,省政府决定,在厦门市及相关地区采取有关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含高速公路)、水上交通、海域岸线(岛屿)、无线电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临时性行政措施,最早自7月1日开始实施,至9月30日结束。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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