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浔、霞美、沙西等乡镇河长、副河长名单公布

raylinVIP
2017-12-08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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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根据省、市河长制工作要求,以及《中共漳浦县委办公室、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浦委办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漳浦县县级河长、副河长,县级河流河长,乡级河长、副河长名单给予公告。

漳浦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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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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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组织领导  确保体系全覆盖


着力强化方案制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漳浦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河长制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及河长、河长办、河长办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县23个乡镇级对应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着力落实机构人员。(1)设立县乡河长,其中县级河长1名,由县长担任,副河长6名,由6位副县长担任,负责6大流域,兼任6条县级河流河长;设立23名乡级河长,由各乡镇场长担任,并对应设立23名乡级副河长;全县6条县级河流、28条乡级河流共设立100名乡级河流河长。(2)创建工作平台。成立县乡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由县水利局、环保局牵头组建,设主任1名,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副主任4名,由水利、环保、建设、农业等4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下设水质监测组、河道督查组、河道督办组、文秘综合组等4个工作组,抽调人员集中到县河长办办公,各乡镇场均相应成立乡镇级河长办,进一步明确县乡河长办领导以及工作组职责。(3)设置河道专管员。县、乡、村三级河流沿河涉及200个行政村,按照“一至两个村设1名,适当调整”的原则,全县共设置河道专管员114名,河道专管员由乡(镇)场确定,明确河道专管员采用县聘乡管的管理模式。

加快基础建设  确保管理全域化


建立河流名录。全县建立6条县级河流、28条乡级河流、55条村级河流名录,完善89条河流基本情况,健全106个河流或河段“一河一档”;进一步明确乡镇之间河流管辖分界点,并设置界牌。编制“一河一档一策”。我县编制任务为鹿溪、南溪、赤湖旧溪等7个单元,分2个标段进行招标。加强河流管控。严格按省水利厅要求编制《漳浦县河道岸线及河岸生态保护蓝线规划》,编制任务涉及鹿溪、南溪、赤湖旧溪等7条50km2以上河流。目前正在加快进行规划编制工作,计划12月底前完成2条河流的规划,2018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编制任务。统筹河流综合整治。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整治工作。开展水环境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工业污染、城乡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矿以及开展河道行洪清障。加大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力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南浦、赤岭两个乡水土保持项目,治理面积7500亩,投资375万元。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实施鹿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总投资9980万元,已完成8780万元,占年度任务的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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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制度保障  确保职责全方位


建章立制到位。我县先后制定《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县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县级河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县级河长制工作通报制度》、《河长巡查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制定》、《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及时出台奖罚办法,从制度上确保河长制工作高效运作。履职尽责到位。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部署会,由县总河长部署河长制各项工作,通报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各乡(镇)场也相应召开乡镇河长制工作部署会,层层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河长巡查工作制度》,开展河长巡河,其中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协调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做好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河道专管员履职到位。建立河道专管员日常巡查汇报制度,做到“日巡查、日汇报”,并负责协助提出处理措施、跟踪落实,协助河长办跟踪督办件整改落实,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及时发布监测情况,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有关部门、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进度表,及时提交反馈县河长办。

多措并举  确保问题整改全到位


全面排查河道排污,对有环保部门发放排污许可证、达标排放的予以登记、立牌,新增的排污口,要求进行论证审批。今年来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依法查处流域周边违法排污企业16家,处罚款24万元,行政拘留1起,查封扣押责令停产2家。建立农村垃圾“三级管理机制”即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实现全覆盖;加强乡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结合PPP模式投资建设县城区九处断头路打通工程,进行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投资6500万元,进行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改造,污水厂处理能力从4万吨/日扩容至6万吨/日,计划2018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实施前亭镇、赤岭乡、石榴镇、南浦乡等4个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强化禁养区关闭拆除力度,我县先后出台《全面开展生猪养殖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扫尾工作的通知》等10多份文件,全面取缔禁养区和可养区存栏数250头以下、存栏250头以上未提升改造或改造不达标的养猪户。今年来共关闭猪场2449户,削减生猪存栏17.8万头,关闭拆除猪舍面积49.9万平方米,成效显著;加快推进可养区生猪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提升改造进度,已完成改造184家,占全县任务数(245家)75%,尚未完成的,限期12月底前完成改造;加强病死猪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目前已建成第三方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厂1家,配备机械处理设备6台,日可处理病死猪6吨,配套263口无害化处理池,覆盖全县285个行政村。实施县城区绥东溪黑臭水体改造项目,投资450万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开展河道行洪清障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完成河道清障长度30.3公里,拆除建筑物2203平方米,修复水毁3.8公里,清淤1.7万立方米,投资1800万元;开展江河海漂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打捞清理垃圾2700吨;实施“三个全面清理”,重点治理“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以及养殖污染。今年来共查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洗砂行为、乱堵乱截、乱占河道河岸等行为24起,捣毁采砂设备11台,扣押铲车8台,扣押采砂船1艘,做出行政处罚8起。开展河道水葫芦、垃圾等漂浮物集中整治。全县共集中打捞河道漂浮物长350公里,投资450万元,同时,鹿溪绥安镇、石榴镇、盘陀镇、大南坂镇和赤湖溪湖西乡等乡镇已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参与  确保社会力量全动员


强力推进治水PPP模式。已实施“漳浦县东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漳浦县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和“2017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工程包项目(PPP模式)”,创新治水模式,取得显著成效。实施河道水葫芦垃圾等漂浮物长效管理机制。目前,我县鹿溪、南溪流域等已有6个乡镇场面向社会招聘专业队伍承包管理,成效显著;其他流域正在大力推进。(来源:漳浦县水利局)

来源:漳浦广电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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