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浔、霞美、沙西等镇人员在漳浦县委巡视整改通报中被提及晴空VIP
2018-03-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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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R8HKB42.jpg 中共漳浦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针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规范。 一是对巡视反馈提出的杜浔镇直机关党支部党费缴交以扣代缴问题已整改,对相关责任人1人进行警示谈话;对其他单位8名预备期未交纳党费、未按要求补缴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公开批评,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处理。 二是加强党员教育,增强自觉缴交党费的意识。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指导各党支部规范收缴党费, 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实行每半年开展一次党费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关于“村霸”整治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在严肃查处绥安镇溪南村柯和建、沙西镇屿头村陈开发等人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深挖柯和建案件背后的钱权交易问题,共查处涉案党员干部5人,已党纪处理4人,其中移送司法1人。 二是对照“村霸”具体表现,县委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等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摸排,完善工作台账,重点关注可能存在“村霸”问题的初步线索,加大跟踪和复核力度。 三是制定《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关于个别村选举存在拉票贿选现象的问题 一是县纪委对在换届选举中收受柯和建贿赂的原绥安镇党委会统战委员王义斌、原绥安镇溪南村委会主任柯太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出台《关于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组织开展村级换届准备工作调研,加大宣传引导,营造良好风气。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一是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制定常态化谈心谈话制度,截至2017年底,共开展谈心谈话4994次,其中提醒、警示、诫勉谈话等575人次。 三是针对古雷案件举一反三,召开以古雷窝案为例的以案释纪、以案警示教育大会。 四是结合乡镇、县直机关年终绩效考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 2018年1月15日至17日,分11组对21个乡镇开展检查。 (六)廉洁风险方面 1.关于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以“两帝师”廉政文化品牌为龙头带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建马坪镇、南浦乡、盘陀镇、霞美镇、县城蔡新府第等5处基层廉政教育基地; 二是加强惩处,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抓早抓小的同时,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 (2)针对个别重点部门腐败案件多发。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根据巡视组移交和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省委巡视三组先后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件,按管理权限移送市纪委2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余11件9人,已调查终结5件5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6件正在办理,对涉及的4名干部正在调查处理中。从巡视反馈意见中梳理出问题线索17条,并进行自查延伸,给予党纪处分19人(其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8人),党纪立案审查17人,诫勉谈话13人,拟立案1人,拟诫勉谈话8人,拟转公安机关处理1人。移交信访举报132件(含重复件42件,初信初访90件),均已办结,其中予以立案审查37件53人(含已处分19件26人),诫勉谈话30人,批评教育4人,谈话提醒19人,警示谈话14人。 1.给予绥安镇原党委统战委员王义斌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给予绥安镇溪南村村委主任柯和建及原主任柯太平等2人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溪南村党支部书记柯长河和党支部副书记柯文学等2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县建设局主任科员、房管局局长蔡传勇, 县林业局主任科员胡发屏,马坪镇党委副书记郑艺真,漳浦四中校长陈水利,绥安国土资源所所长刘永坤,县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陈锦坤,县花卉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胡益芬,长桥镇友爱村党支部书记林发展,深土镇墩柄村党支部书记陈永法,杜浔镇北坂村党支部书记刘来坤、副书记刘明才,石榴镇石榴村村委主任许国强等1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海洋与渔业局主任科员王鲁安、副局长洪俊杰,官浔镇主任科员蓝亚杰,绥安工业区主任科员蓝伟斌,深土镇副镇长陈永平,漳浦四中党支部书记陈国安,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许志民,绥安国土资源所副所长陈三元,赤土派出所民警朱朝阳,绥安镇道周社区党支部书记黄国华,石榴镇石榴村党支部书记许惠端,霞美镇过田村村委会主任刘志元,深土镇山边村党支部书记李雄义、村委会主任李共华、党支部委员李文荣,赤湖镇西潘村原党支部书记庄振强、村委主任庄强国、村委会报账员谢荣胜,杜浔镇北坂村党支部委员刘建设,旧镇镇上蔡村党支部委员蔡锦利,长桥镇友爱村村干部黄桂林、黄国林等22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建工股股长王浩澎,县疾控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柯卫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容三中队干部林洪渊等3人行政警告处分。 2.给予县财政局局长陈衍龙,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蓝永强,县水利局副局长蔡荣辉,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福安,霞美镇人大主席王荷明,六鳌镇主任科员陈敏雄,赤岭乡主任科员张肇禧,县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副主任王亦成,县文广体局副局长何亚万, 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蔡耀法,盘陀镇党委组织委员蔡海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陈侨生,县农办副主任科员魏志杰,县民政局原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薛炳银,县委办调研科科长杨智远,民族中学校长蓝志通, 民族中学总务处副主任、报账员何碰明,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坤团,县人大环城委干部蔡英豪,县国土局财务人员罗小香,县民政局出纳许艺勋, 六鳌镇扶贫办主任林中泉、社会事务办主任林智勇,湖西乡农技站站长郑现宗,万安农场古陂作业区党支部书记陈仁旺,石榴镇东山村党支部书记薛秋兴,霞美镇过田村党支部书记刘育彬,赤岭畲族乡前园村党支部书记杨珠生,旧镇镇苑上村党支部书记林军、村委会主任林金阳,霞美镇眉田村党支部书记张汉文、村委会主任张顺发,赤湖镇月示村党支部书记郑艺惠、村委会主任郑辉煌、党支部委员郑珠成,赤土乡赤土村村委委员杨碧珍,六鳌镇鳌西村党支部委员张惠良等37人诫勉谈话。 3.给予赤岭乡党委书记林惠明,湖西乡主任科员陈跃罗,杜浔镇主任科员潘建春,绥安镇原副镇长陈德茂,县农业局扶贫股股长李惠明,深土镇办公室主任林旺城,旧镇镇社会事务办副主任黄建文,长桥镇综治办副主任李辉信,漳浦四中教务处主任陈跃裕,县民政局会计李文科,县建设局征收中心科员刘百遇,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职工翁建林,前亭镇刘下村党支部书记赖友华,湖西乡赵家城村党支部书记杨德金、村委主任赵智明,六鳌镇新厝村党支部书记林兆奎、村委主任王两财、村党支部委员林志银,深土镇庵下吴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荫花,沙西镇屿头村党支部委员陈开发,旧镇苑上村村委会副主任林学亮,杜浔镇城里村委委员蔡美轩,深土镇车敖村干部李永贵,石榴镇山城村干部吴德兴,马坪镇京野村村民蓝专鸣等25人党纪立案。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政府债务风险比较高问题尚未化解 未完成整改原因: BT项目形成的潜在债务,根据施工进度要在2020年底前才能完工结算;未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土地收储融资贷款,按照合同约定最后一期还款期至2020年12月份。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合同约定,2018年后续计划归还债务10.92亿元,2020年底前完成多出省政府下达的债务限额部分36.85亿元。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2.批而未供土地16679.7亩(不含古雷开发区4809亩)未整改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因项目征地、交地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涉及面广、数量大,一时无法整改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项目供地,县政府已经制定三年整改计划,将批而未供土地问题清单、整改任务时间节点等下达至各乡镇场、工业区(园)、各县直有关单位,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4.农场负债严重问题未整改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国有农垦企业债务历史沉淀包袱多,清理历史债务涉及面广、难度大,难以在短期内整改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开拓企业创收渠道,尽力减少企业负债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 5.一些乡村生活生产用水得不到保障问题未整改到位 未完成整改原因:全县未通自来水59个村,涉及18个乡镇场,工程前期工作量较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根据“统一规划设计、分年度实施”的工作思路, 2018年整改40个村,2019年整改19个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 经过两个月来的整改攻坚,我县的巡视整改与中心工作实现两不误、两促进,取得较好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3100806;通信地址:中共漳浦县委办公室(巡视整改办),邮政编码:363200;电子邮箱:zpxszg@126.com。 中共漳浦县委 2018年3月26日 节选自漳浦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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