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浔、古雷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somnus_617VIP
2018-05-3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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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2018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根据《漳浦县2018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浦教初〔2018〕11号)文件精神,我县今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所在乡镇公安户籍的适龄儿童。小班招收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 (一)确定实行“随机获取学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数: 实验幼儿园 180人, 第二实验幼儿园 180人, 江滨幼儿园 120人, 赤湖中心幼儿园 105人, 佛昙中心幼儿园 140人, 杜浔中心幼儿园 90人, 六鳌中心幼儿园 105人, 实验幼儿园古雷分园 120人, 实验幼儿园古雷第二分园120人。 (二)其它公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详见浦教初〔2018〕11号文件或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 三、招生程序 (一)实行“随机获取学位”招生方式的幼儿园工作安排: 1. 6月20-21日组织报名登记; 2. 6月22日组织资格审核、随机编组; 3. 6月23-27日编组公示; 4. 6月27-28日组织现场随机搅球获取学位; 5. 6月29日-7月3日招生录取结果公示。 (二)没有实行“随机获取学位”招生方式的幼儿园,于8月30日前组织招生。 四、相关规定 (一)报名登记时家长须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幼儿接种证明书和近期体检表。 (二)报名参加公办幼儿园“随机获取学位”的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即只有一次随机获取学位的机会,若发现家长提供虚假证件、重复报名的,则取消该儿童随机获取学位的资格。 (三)优待对象: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上述优待对象如报读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请于7月30日前带有关证件到县教育局初教股登记审核。 五、咨询电话 教育局办公室:0596-3103065 教育局初教股:0596-3103590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漳浦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8日 图片:640.jpg 网络配图 漳浦县2018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幼儿园所在乡镇公安户籍的适龄儿童。小班招收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儿童。杜绝招收不足龄儿童。 二、招生计划 (见附件) 三、招生程序 (一)准备工作。全县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增加学位,结合“随机获取学位”招生方式,确保优质资源公平共享。确定实行“随机获取学位”的幼儿园,须于5月30日之前制定本园招生方案,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县教育局报备,县城区三所县直公办幼儿园直接向教育局报备。 (二)采取“随机获取学位”招生方式的工作安排 图片:微信图片_20180531102725.png (三)相关规定 1.报名登记时家长须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家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幼儿接种证明书和近期体检表;一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即只有一次随机获取学位的机会;没有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2.招生工作由各幼儿园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进行指导、监督。资格审核过程中若发现虚假证件、重复报名的,则取消该幼儿随机获取学位的资格。 3.随机获取学位的搅球现场,各幼儿园应邀请人大、政协、关工委、乡镇政府等部门及家长代表参加,进行现场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公开、公示与备案制度。各公办幼儿园要提前做好本园招生准备工作,制定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运用宣传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主动为幼儿家长提供服务。 (二)执行招生优待政策。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如报读县城区三所县直公办幼儿园小班,须于7月30日前带有关证件到教育局初教股登记审核。办理程序如下: 1.现役军人子女: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供部队证明(经县武装部、支前办验证)、现役军人证、学生与军人的关系证明(如军人的结婚证、军人配偶的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报教育局登记审核确认后,安排就近就便入学。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供单位(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证明、警官证、学生与公安民警的关系证明(如公安民警的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的身份证、学生出生证、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报教育局登记审核确认后,安排就近就便入学。 3.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供单位证明 (经县委、县政府或县委组织部认证)、家长身份证明、户口簿、住房证明等材料报教育局登记审核后,安排就近就便入学。 4.台商子女:由家长提出申请,提供台商单位证明(经县台办印证)、台胞证、住房证明等材料报教育局登记审核,在幼儿园有学位余额的前提下,安排就近入学。 政策优待照顾对象如报读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各中心学校可参照以上办理程序执行。 (三)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公办幼儿园必须认真执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招生意见,不得随意调整招生人数,不得随意变更招生方案,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公办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籍管理系统的基础性、机制性作用,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认真审核招收的每位学生信息,及时建立、转接学籍档案,实现“人籍一致”,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 附件:2018年秋季漳浦县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汇总表 漳浦县教育局 2018年5月21日 2018年秋季漳浦县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汇总表
▼ 图片:1.png 图片:2.png 说明:以上招生计划数系各幼儿园调查摸底后上报的数据。 来源:漳浦县教育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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