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浔、沙西、霞美等镇获得中央扶贫资金,一起来看看有多少吧!somnus_617VIP
2018-06-06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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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 贫 漳浦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度 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43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地的现有贫困人口数量、扶贫工作成效及扶贫资金重点支持扶贫重点乡村的原则,经研究,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87万元现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一、明确扶持重点 各乡镇、场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光伏扶贫等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补助对象以2017年底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动态调整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为准); 2、用于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户通过观念转变、能力提升,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通过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农户培训,每人每天财政补助200元; 3、用于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扶持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或改善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条件。 二、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场应在2018年6月8前到县扶贫办办理拨款手续,尽快做好资金使用安排,及时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同时,各乡镇、场在拨付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到户到人及到项目实施单位的,须按规定在拨付支票摘要栏上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01001001,以便银行识别并将相关拨付信息自动反馈到在线监管系统。 三、强化资金监管 各乡镇、场在资金安排上,要结合2018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将需求的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和储备,加快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结转结余,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要改进资金使用方式,强化项目精准带贫减贫机制和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纠正简单发钱发物或以资产收益扶贫为名追求短期分红的做法。 同时,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补助资金及时打卡到户。项目完成后,应将《 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明细汇总表》(见附件2)、镇政府以及国有农林盐茶场支付贫困户的“一卡通”银行回单明细汇总表、补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村务公示照片、项目实施照片(照片要注明贫困户姓名)等材料加盖镇政府和国有农林盐茶场公章,并按照顺序装订整齐一式一份送县农办存档,同时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fpb3203198@163.com。 要按照《福建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闽财农[2017]63号)要求,各乡镇场扶贫办、财政所要组织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质量指标:根据资金使用要求确定扶持项目;时效指标:及时补助到户到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提升脱贫质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将年度扶贫资金的使用成效向县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报告。 附件2:2018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补助明细汇总表 漳浦县财政局 漳浦县扶贫办 2018年6月1日 2018年度第二批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安排表▼ 图片:微信图片_20180606095112.png 图片:微信图片_20180606095140.png 来源:漳浦县农业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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