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开发区食安办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餐饮服务禁止集体聚餐的通告

傲骨依旧永恒钻石 Ⅱ
2020-02-0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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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广大人民群众及各餐饮经营服务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经营服务场所环境卫生制度。要求“一日一清洁”“一周一大扫除”,卫生不留死角,保持经营服务场所环境清洁卫生。

二、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每日健康晨检,发现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员工要立即停止服务,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对节后从外部地区返岗的员工进行必要的体检;餐饮经营服务单位应设置公共洗手消毒设施。

三、餐饮服务人员要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及防控疫情需要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要穿着工作制服、戴好口罩和一次性PE手套上岗。

四、禁止宰杀和经营野生动物,不得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为其提供交易服务。禁止在经营场所圈(暂)养、宰杀活禽、畜。

五、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不得采购未经检疫检验畜禽肉产品和来源不明食品。

六、要烧熟煮透食品,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酱卤熟食等冷食销售店(摊点)建议“凉菜热供”。

七、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外送餐食的保温箱、食品配送车车厢要每天清洁消毒。严格餐厨垃圾管理,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八、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举办任何形式集体聚餐活动,餐饮单位(含单位食堂)不代办聚餐活动。

九、开始供餐的单位食堂尽量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时间。对在食堂就餐的人员,尽量放宽人员间的用餐座位间隔,避免围桌或对面就餐,降低人群聚集密度。有条件的单位应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对集中用餐人群采取人流管控,尽量疏散至不同食堂或错时安排人员用餐。

十、各乡镇(场)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宣传和管控,严禁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和餐饮经营服务单位提高对疫情防控的认识,做到不邀请聚餐,不参加聚餐,不提供聚餐,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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