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芗城通报| 关于王某林等4名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情况通报宝宝的宝宝至尊星耀 Ⅰ
2020-02-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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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图片:suQ5-fyrcsrw7864851.jpg 我区全力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项举措减少人员流动,着力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有序、推进有效。同时,对不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未按规定登记租赁人员信息的房屋出租人,依法追究责任。现将王某林等4名出租人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出租人王某林的处罚情况 芝山镇万科里SOHO1幢某室承租人孙某于1月24日自湖北返回漳州,在芝山镇万科里SOHO1幢某室居住至今,但房东王某林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孙某的身份信息,直至被执法部门查获。执法部门现已依法对出租人王某林作出行政处罚。 二、关于出租人程某兴的处罚情况 芝山镇甘棠村龙奎村某号房屋承租人张某于1月29日自外省返回漳州,在芝山镇甘棠村龙奎自然村某号房屋居住至今,但房东程某兴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张某的身份信息,直至被执法部门查获。执法部门现已依法对出租人程某兴作出行政处罚。 三、关于出租人蔡某喜的处罚情况 西桥街道上江名都B幢某室承租人李某等6人于1月24日自武汉到达漳州,入住芗城区西桥街道上江名都B幢某室民宿,但房东蔡某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李某等6人的身份信息,直至被执法部门查获。执法部门现已依法对出租人蔡某喜作出行政处罚。 四、关于出租人林某华的处罚情况 新桥街道江滨新城1幢某室承租人冯某于1月17日至18日在武汉停留,返回漳州后入住新桥街道江滨新城1幢某室,但房东林某华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冯某的身份信息,直至被执法部门查获。执法部门现已依法对出租人林某华作出行政处罚。 请各单位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抓好源头防控,认真摸排、细致摸排、全面摸排,必须逐栋、逐层、逐户“地毯式”“洗楼式”排查,坚决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不留死角。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出租人、企业主、户主及流动人口本人等相关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服从和配合管理。对不履行申报责任的,将坚决打击、依法处理。
芗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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