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新港城一居民拒测量体温,被拘留!

假心疼。尊贵铂金 Ⅱ
2020-02-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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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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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拒不配合防疫点体温检测义务,古雷洪某被处予行政拘留

2月4日晚23时许,古雷治安办接群众报警称有人不配合防疫工作,并破坏设施。警情就是命令,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并依法展开调查。

经调查,新港城居民洪某某驾驶摩托车要进入新港城第四社区地下室时,在大门口处拒不配合古雷新港城的社区工作人员在防疫期间所开展的对进入社区车辆统一登记、车上人员体温检测的防疫措施,拒不停车接受体温检测,直接驾驶摩托车闯入社区地下室,闯入期间摩托车后备箱将地下室出入口的横杆勾到,导致横杆弯曲变形。

目前违法行为人洪某某已被警方控制,处予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示: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违法犯罪,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点和车站等公共场所实施体温检测、人员核查等防疫措施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02、依法行政拘留!从封城疫区潜回家乡两男子被拘!房东受罚!

2月2日,两名龙海籍武汉返乡人员苏某财、苏某安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为上述两人提供出租房的房东洪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予罚款行政处罚。

1月26日,龙海籍武汉返乡人员苏某财、苏某安,在明知武汉封城的情况下逃避检查、借乘货车偷偷离开武汉,返回龙海辖区。回到龙海后,两人未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亦未到医院进行隔离观察,自行到海澄镇租住出租房逃避检查,违反《福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龙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等相关规定,于2月2日被龙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民警查获。

而1月27日,违法行为人洪某在疫情期间未履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的通告》,并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将海澄镇解放路某房子出租给苏某财、苏某安租住,后于2月2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警方提示:
疫情期间,从疫区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现所住村(居)委会,如实报告近期出行方式、接触病源、个人体温等相关信息,及时做好居家隔离,避免与他人接触,主动配合医护人员开展调查、消毒和检测等工作;所有出租房房东及房屋中介机构要一律暂缓出租业务,对已租住的租房,房东须履行主动报告职责,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乡(镇)场报告租住人员情况。

03、疫情期间聚餐不听劝阻,一男子违规被龙海警方拘留

疫情期间,湖南籍男子严某在龙海市石码镇登第村出租房内大搞聚餐,不听闻讯前来的村干部劝阻,并动手殴打村干部。2月5日,该男子被龙海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月5日18时许,因务工租住在龙海市石码镇登第村、现年37岁的湖南省永顺人严某,违反《福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龙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等相关规定,居然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其出租房聚集人员搞聚餐。当闻讯前来的龙海市石码镇登第村党支部书记黄某等人员上前劝阻疏散时,严某不仅不配合,还用拳头殴打黄某的肩膀一下。

龙海市公安局石码派出所民警到场后,将严某带回派出所调查。龙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严某,处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期间,市民群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通告规定,少出门,不聚餐,避免人员聚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来源:漳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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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木,至尊星耀 Ⅰ
沙发 #
2月5号晚上十点四十几分19区也有一个。
2020-02-07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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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传统继往开来永恒钻石 Ⅲ
板凳 #
林木木,:2月5号晚上十点四十几分19区也有一个。回到原帖
没详细点的信息吗?
2020-02-0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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