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这个司机任性!逆向行驶还天窗“晒娃”遭网友举报了!一见如故永恒钻石 Ⅳ
2020-05-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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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山交警微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东山公安交警微博后台 接群众举报 在苏峰山路段有群众 逆向行驶还天窗“晒娃”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31.jpg 交警通过卡口监控调查 确认举报情况属实 ▼卡口监控抓拍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34.jpg ▼司机前来处理违法行为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37.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40.jpg 经了解,许某当天驾驶车辆带着5岁的女儿到苏峰山兜风,由于车内较热就打开天窗透气,孩子觉得好玩,就钻出了天窗...... 苏峰山景色很美 但这种“晒娃”很危险 这样危险的行为 真是让人捏了一把汗 小孩子年龄小不懂事 那大人也不懂事吗? 放任孩子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 这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44.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47.jpg 可能有的人会说: 夏天了,天气热, 将身子探出天窗外吹一下风凉快, 能有什么危险? 小编告诉您, 这样晒娃真的很危险, 不容忽视。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50.jpg 去年10月28日,在江西新余,一辆轿车在行驶中,有人从天窗探出身子,从画面看,整个臀部都已超出车顶。▼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52.gif 还记得发生在2018年的那起“血的教训”吗? 2018年10月28日16时58分许,江西新余,一辆小轿车在行驶中,车上一名13岁少年将身体探出天窗,当通过道路限高杆时,身体与限高杆发生碰撞,当场死亡。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57.gif 血淋淋的教训 希望给各位家长敲响警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违者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上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如果不听劝告,可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处罚。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501.gif 漳州交警郑重提醒 汽车天窗不是孩子的玩具 而是孩子身边的“隐形杀手” 就算孩子小不懂 家长们也应该牢记这一点 千万不要让孩子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天窗外 要时刻注意孩子的乘车安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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