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这个司机任性!逆向行驶还天窗“晒娃”遭网友举报了!

一见如故永恒钻石 Ⅳ
2020-05-20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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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来源:东山交警微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东山公安交警微博后台

接群众举报

在苏峰山路段有群众

逆向行驶还天窗“晒娃”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31.jpg

交警通过卡口监控调查

确认举报情况属实

▼卡口监控抓拍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34.jpg

▼司机前来处理违法行为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37.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40.jpg

经了解,许某当天驾驶车辆带着5岁的女儿到苏峰山兜风,由于车内较热就打开天窗透气,孩子觉得好玩,就钻出了天窗......

苏峰山景色很美

但这种“晒娃”很危险

这样危险的行为

真是让人捏了一把汗

小孩子年龄小不懂事

那大人也不懂事吗?

放任孩子做出如此危险的举动

这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44.jpg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47.jpg

可能有的人会说:

夏天了,天气热,

将身子探出天窗外吹一下风凉快,

能有什么危险?

小编告诉您,

这样晒娃真的很危险,

不容忽视。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50.jpg

去年10月28日,在江西新余,一辆轿车在行驶中,有人从天窗探出身子,从画面看,整个臀部都已超出车顶。▼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52.gif

还记得发生在2018年的那起“血的教训”吗?

2018年10月28日16时58分许,江西新余,一辆小轿车在行驶中,车上一名13岁少年将身体探出天窗,当通过道路限高杆时,身体与限高杆发生碰撞,当场死亡。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457.gif

血淋淋的教训

希望给各位家长敲响警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7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违者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以上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如果不听劝告,可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处罚。

图片:微信图片_20200520150501.gif

漳州交警郑重提醒

汽车天窗不是孩子的玩具

而是孩子身边的“隐形杀手”

就算孩子小不懂

家长们也应该牢记这一点

千万不要让孩子将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天窗外

要时刻注意孩子的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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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安全你我他
2020-05-2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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