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漳浦!共享电动车被“拉走”,车企状告城管!碎碎念VIP
2020-10-2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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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来源/海峡都市报 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共享电动车带来便利 也因乘车者随意停车问题受诟病 漳浦城管“拉走”了 赛鲲鹏企业投放的115辆共享单车 却因此被告上了法庭! ▼ 共享电动车带来便利,也因乘车者随意停车问题受诟病。于是,出现了车企大量投放共享电单车,城管不断“拉走”的现象。漳浦城管“拉走”了本地共享电动车企业福建赛鲲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赛鲲鹏)企业投放的115辆共享单车,被告上了法庭。 近日, 芗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漳浦县城市管理局违法! 图片:640.webp (5).jpg 事件回顾 2019年11月13日。 车企状诉 事后,赛鲲鹏一纸诉状将漳浦城管告到了芗城法院,称本案不属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漳浦城管作出《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单》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且已经超出先行登记保存7天的期限,要求芗城法院依法确认漳浦城管对其115辆电单车登记保存行为违法。 城管辩称 法庭上,漳浦城管辩称,2019年5、6月间,赛鲲鹏未经批准,擅自在漳浦县县城区进行经营。城管发现后对其擅自占道进行经营的行为进行制止。后赛鲲鹏不仅拒不纠正还陆续增加电单车投放量,大量占用漳浦县城主干道两侧人行道及盲道,造成交通不便。因该公司行为已经涉嫌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此2019年9月20日已立案进行调查。由于电单车具有流动性,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登记保存,可能造成电单车擅自占道证据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在此情形下,城管局对其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向起诉人发出了《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单》。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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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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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作为路人,我认为漳浦城管对那些共享电动违规处理是应该的。漳浦城管被芗城法院审理认定违法,是所谓的“管理时间”超时。那么请问,车辆被扣法定时间段,车辆拥有者要不要与城管交涉相关事宜,有没有?车辆“管理”法定时间既满,城管要将车送回原违法放置地吗?还是送回给车主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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