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财又骗色!一男子冒充漳浦民警与2名女子谈恋爱....碎碎念VIP
2021-07-15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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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V眼看大连、漳州头条 男子杨某冒充民警, 骗得两名女子林某和洪某的信任, 同时和她们谈恋爱发生性关系, 还诈骗钱财, 前后诈骗6.5万余元。 2021年7月, 杨某因招摇撞骗罪被依法公诉。 ▼ 1985年出生的杨某家住福建漳州,初中文化,打工为生。2017年5月至2019年10月间,杨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女子林某、洪某的信任,分别与两名女子发生性关系并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65433.21元。 2017年5月份,杨某以漳浦县公安局民警的身份,通过携带警服、手铐等方式,骗取女子林某信任,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发生性关系。2017年12月份,杨某以工资低、需购买车辆跑调度赚钱为由,谎骗林某拿出首付购买一部轿车,约定车由杨某使用,购车按揭分期还款由杨某负责缴交。同时,杨某先后以没有钱、妈妈住院手术需用钱等借口,让林某微信转账人民币14700元,并以林某名义办理多张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致本金欠款共计人民币31456.61元。 2018年1月份,杨某告知林某其调至“古雷港区公安局”上班,并停止缴纳按揭款,林某因银行催款与其联系未果。后杨某为了躲避林某,便以同事“阿山”身份谎称在山东省出差受伤为由推脱。 2019年9月份,林某报警。警方抓获杨某后查明,在2018年5月中旬,杨某在与林某保持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又结识了女子洪某,他编造了与前妻刚离婚,谎称其从部队转业至厦门城管执法局上班,后因工资待遇低辞职经商搞运输,慢慢取得洪某的信任。 2018年6月份的一天,杨某将购买的假冒制式警服放置在其所驾驶车内,告知洪某其将到古雷港区公安局上班,后与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发生性关系。之后,杨某告知洪某其担任古雷港区公安局副局长,还与洪某的家人、朋友结识,并搬至洪某家中与其同居。 2018年10月份,杨某谎称其已升任古雷港区公安局政委兼港区管委会副主任。2019年9、10月份,杨某先后编造其因违纪问题在福州、北京接受调查等事由,通过更换手机号码等方式与洪某断绝联系。自2018年5月19日至2019年10月10日,杨某先后以帮洪某甲转户口至古雷、没钱、没话费手机停机等借口,共骗取洪某甲及其家人共计人民币19276.6元。 漳浦县检察院认为,杨某某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及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威信和正常活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依法对其公诉。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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