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以4岁女儿为掩护,吸引售货员的注意力,实施盗窃。经漳浦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何某、李某夫妇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和拘役六个月、罚金2000元。何某、李某夫妇是湖南人,为了养家糊口,两人带着年仅4岁的女儿骑着一辆摩托车从湖南出发南下收购二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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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2015-01-21 10:16 来自版块 - 啉茶配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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