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的老人还不知检点,酒后路过邻居家,居然溜门而入,打算强行与邻居妇女发生性关系,被拒绝后,还拿出200元现金加以引诱。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2日,漳浦县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11月21日凌晨,70岁的刘某在朋友家喝完劲酒,路过漳浦县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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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 2014-04-05 15:54 来自版块 - 古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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