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为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3月15日,漳浦公安边防大队北坂、桥仔头、后寮边防派出所组织官兵深入辖区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回复(0) 2018-03-17 00:47 来自版块 - 古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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