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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划拨中石北路道路工程(陆域部分)项目用地的请示》(古管综〔2018〕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7〕74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5.9342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古雷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中石北路道路工程(陆域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县道)。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划拨港口路道路工程(陆域部分)项目用地的请示》(古管综〔2018〕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5〕95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7.1305公顷,以闽政地〔2017〕740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0.0992公顷,合计土地面积7.2297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古雷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港口路道路工程(陆域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县道)。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划拨杏仔公共事故应急池项目用地的请示》(古管综〔2018〕5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8〕35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2.0255公顷,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给漳州市古雷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古雷石化基地基础配套设施杏仔公共事故应急池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应急池)。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具体用地手续由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
来源:漳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