倔强的小毛驴
古雷网小编
古雷网小编
  • 注册日期2016-05-22
  • 最后登录2021-11-30
  • 粉丝36
  • 关注36
  • 发帖数325
  • 铜币10813枚
  • 银元0个
  • 古雷网会员
  • 忠实会员
  • 喜欢达人
  • 原创写手

点击微信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阅读:10811回复:0

[资讯]@古雷港人,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你要注意....

楼主 #
更多 发布于:2021-02-25 11:29

古雷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

近期,我区天气仍以晴到多云为主,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虽然有降温降水过程,但难以有效缓解旱情,森林火险气象等级持续较高。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办明〔2021〕3号)精神,为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我区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10日为全区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区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在禁火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他生产用火;

(二)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他生活用火;

(三)禁止上坟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

(四)禁止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三、在禁火期内,各乡镇(场)、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设卡检查,严防严守,查禁火源上山。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从严惩处。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3222110

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4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喜欢0 评分0
游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