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车有话说》节目直播中,接到张先生电话,说今年5月10号,开着自己的起亚赛拉图,在福州南到永泰的福永高速上岩前隧道发生单方事故。刚开进隧道几十米,就撞上了大石头,张先生担心后车会撞上来,没有立刻停车,而是选择继续往前开了1公里左右,开到隧道出口,然后才报警、报险。事后把车拖到4S店,发现撞到石头那一下,水箱撞破,继续行驶,又因为高温,发动机损坏。现在福州人保财险认为,发动机部分损坏,是人为扩大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理赔。 张先生懵了,自己不知道继续开是这后果呀…更何况挪车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生安全,才把车移到隧道口的,迫不得已。 于情来说,张先生撞车后,把车继续行驶到隧道口,能够理解,因为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有后车撞上来,酿成更大事故。但是,人保财险理赔部施主任,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有不同看法: @施主任:“保险条款中指出,事故发生后,如果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造成扩大损失的,扩大损失部分不予赔付。道交法第52条第68条明确约定,发生事故后如果车辆不能正常行驶,驾驶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如果可以正常行驶,则应驶入应急车道内…” 所以保险公司最终回复是,发动机部分,不予理赔。如果张先生不能接受这个结果,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 那么,如果走法律程序,张先生和保险公司哪方比较占理呢?记者也咨询了北京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律师,陈华律师。 @陈华律师:从法律上看,保险公司更占理。但具体还要根据事实情况而定,如果当时张先生把车开到隧道口是唯一且最好的选择,那是张先生更占理;如果不是唯一且最好的,那依旧是保险公司占理。 而记者了解到,张先生出事故的岩前隧道全长1公里左右,隧道内有应急停车带,所以张先生当时即使要移动车辆,也应该把车驶入应急停车带,而不是开了更长的距离,到隧道出口。 提示: 发生事故,立即停车,摆放警示标志,拍照、报险,备案,避免扩大损失。 在“我的汽车有话说”节目中,有一位车友陈先生打进电话,补充了自己的观点: @陈先生:如果换做那天是自己出了这个事故,会先把车停下来,然后打开警示闪光灯,拍照取证后后立马报保险,告诉保险公司当下的状况,让保险公司知情后,再由保险公司判断能否移动车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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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5-06-08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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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
发布于:2015-06-08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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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
发布于:2015-06-0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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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发布于:2015-06-0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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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发布于:2015-06-0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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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
发布于:2015-06-0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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