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是指人为地帮助伤病患者进行被动呼吸活动,使患者体内外进行气体交换,达到促使患者恢復自动呼吸的救治目的。人停止呼吸几分钟,就会死亡。大脑即使缺氧短短四分钟,也会引致永久性的损害,因此应尽快把空气送入肺内。
口对口呼吸法:患者取仰卧位,抢救者一手放在患者前额,并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患者的鼻孔,另一手握住颌部使患者头部尽量往后仰,保持气道开放状态,然后深吸一口气,张开口以封闭患者的嘴周围(婴幼儿可连同鼻一块包住),向患者口内连续吹气两次,每次吹气时间为1至1.5秒,吹气量1000亳升左右,直到患者胸廓抬起,停止吹气,松开贴紧患者的嘴,并放松捏住鼻孔的手,将脸转向一旁,用耳听是否有气流呼出,再深吸一口新鲜空气为第二次吹气做准备,当患者呼气完毕,即开始下一次同样的吹气。
口对鼻呼吸法:当患者有口腔外伤或其他原因导致口腔不能打开时,可采用口对鼻吹气。首先开放患者气道,头后仰,用手托住患者下颌使其口封闭。深吸一口气,用口包住患者鼻部,用力向患者鼻孔内吹气,直到其胸部抬起,吹气后将患者口部掰开,让气体呼出。如吹气有效,则可见到患者的胸部随吹气而起伏,并能感觉到气流呼出。
1、清除病人口、鼻内的泥、痰等肮脏异物,如有假牙亦应取出,以免假牙脱落坠入气管。 2、仰卧人工呼吸时必须拉出患者舌头,以免舌头后缩阻塞呼吸。 3、对於怀孕女性或者胸、背部有外伤和骨折者,应选择适当姿势,防止造成新的伤害。 4、一般情况下应就地做人工呼吸,尽量少搬动。 5、将患者置於空气流通的场所。使其头后仰,可在肩下垫枕头或其他物品,使其气管直顺。 6、人工呼吸要有节奏(约每分钟 16 至 20 次),并耐心地进行,直到恢复自动呼吸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