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一则信息在朋友圈疯传, 内容称,4日上午, 一名看起来十分年幼的女孩, 在一男一女的陪同下来到中心医院做孕检, 医院怀疑女孩未成年且有可能是被拐卖, 于是报警。
图片:640.webp.jpg 陪同人称,女孩20岁了 图片:640.webp (2).jpg 图片:640.webp (1).jpg 都市晨报的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徐州市中心医院证实,女孩确实已经怀孕,警方则表示,初步调查显示该女孩系外籍,至于她的年龄以及如何来到徐州的,正进行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10月4日上午,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带着一名年幼的女孩到妇产科做产检,接诊医生发现女孩看起来实在太小了,根本还是一个孩子,心存疑虑,但陪同女孩的两个中年人称女孩20岁了。 医学图像显示,女孩怀孕12周 图片:640.webp (3).jpg 陪同男子嫌医院多管闲事,要炸了医院 图片:640.webp (4).jpg 医院报警,警方证实女孩为外籍 见此情景,为了对女孩负责,院方选择报警。奎山派出所出警后,将全部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图片:640.webp (5).jpg 当天,泉山公安分局对此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通报称,4日11时许,奎山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市中心医院有名12岁小女孩在一名40余岁男子的陪同下做产前检查,怀疑女孩系被拐卖。“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将相关当事人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因该女子自称为外籍人士,且无法和人正常沟通,目前,警方正对该名女子的身份信息和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因女孩言语不清,无法正常对话,警方请来了翻译,经过交流,证实女孩确实为外籍。和女孩一起到医院做孕检的男子40多岁,系铜山区人。至于女孩的确切年龄、是如何来到徐州的、与男子是什么关系等相关情况,目前警方正做进一步调查。 链接:未成年少女怀孕谁来负责? 1、如果男方未满14周岁,不论女方是否自愿,则因为男方不符合《刑法》上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客观上对女方造成伤害,根据过错程度,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果男方已满14周岁,且明知女方未满14周岁,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发生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但同时,如果男方未满18周岁的,根据《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减轻,同时考虑双方的自愿情节,法院也会予以从轻处理。 4、《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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