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喜则笑,遇悲则哭,此乃人之常情。然而,闽南的闺女出嫁时,大喜日子新娘和母亲却要“哭”。哭嫁是闽南的一种婚俗,是一道特有的婚嫁风景。哭嫁,使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变得更具特色。
闽南有句俗语:“哭好命!“姑娘出嫁本是大喜大庆的事情,为何要大哭大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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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传战国时期,赵国的公主嫁到燕国去做王后,临行前,她的母亲赵太后“持其踵,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此后哭嫁的风俗就在中原各地流传开来。这大概就是后来长盛不衰的哭嫁风俗的滥觞了。
也有人说,哭嫁源于旧时代妇女婚姻不自由,她们用哭嫁的形式,来控诉罪恶的封建婚姻制度。原来,旧时姑娘的婚事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决定的,姑娘对夫君的容貌,为人、家况一无所知,新娘和母亲未免担心流泪。在封建婚姻的桎梏中,姑娘的婚事不如意,只有通过哭嫁才能诉说心中的苦楚和愤懑。
哭嫁,成为妇女发泄内心感情的独特表达形式而相沿成习,并演化成有一定调式和韵律的哭腔。姑娘每当遇到不愿嫁时,会通过哭嫁歌把媒婆骂个狗血喷头,说她如何巧舌如簧,诈骗钱财等等。有一首哭嫁歌唱道:“夭寿媒人想大利,害死别人为自己,树上鸟儿你哄得来,山中的猴儿你诱的去……”有的则是唱出自己对婚事的不满:“雍菜开花瓯仔范,嫁给老翁不情愿。嘴须长长好赶收,一夜咳嗽气死人……”
话说回来,姑娘出嫁时,因要离开自己一直相处的亲人,悲伤哭泣也是难免的,新娘借“哭”,抒发对离开生养多年的娘家的恋恋不舍之情;母亲借“哭”,表达对女儿的不舍,哭词中一般也是带着对女儿嫁到婆家之后得人疼的祝福。
随着时代的进步,女性地位大大提高,婚姻自主,结婚再也不是伤心事,姑娘出嫁照说应该不哭,但是,作为闽南传统婚俗一道不可或缺的仪式,咱漳浦一带仍保留了哭嫁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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