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集中行动,五家单位场所因存在火灾隐患被处罚。 一、 漳州市漳浦县绥安镇红馆娱乐城,单位安全责任人肖梅金。该场所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漳浦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110000元整。 二、漳州庄怡实业有限公司,单位安全责任人庄亚珍。该单位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南靖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人民币30000元整。 三、漳州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云霄将军大道店,单位安全责任人刘建平,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云霄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并处罚人民币21040元。 四、福建省吉马经贸有限公司悦华生鲜广场,单位安全责任人林建能。该场所二层货梯旁的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存在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芗城消防大队已对其立案处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人民币9800元整。 五、漳州开发区朋友圈娱乐有限公司,单位安全责任人钟跃章。该场所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开发区消防大队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整。 此次排查属日常检查,具有随机性。而在排查中,针对一般的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责令当场整改到位;针对重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将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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