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并通报了其中5起典型案例。具体案例如下:
1、东山县前楼镇顶上村干部骗取、私分造福工程补助资金问题
2011年间,顶上村以10户村干部为名提出申请,骗取上级造福工程补助金12.5万元。参与申请的10户村干部每户分得0.1万元,剩余资金违规存入村支部书记吴金兴私人账户挪作他用。
2016年10月,10名村干部受到相应处理,其中,吴金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村两委成员吴平坤、吴春金、张素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曾月茂、林龙顺、王细蓉、林彩云被诫勉谈话,非党员村干部吴喜木、吴治平被批评教育。
2、漳浦县旧镇镇桥头村原村委会主任林顺元骗取倒房重建补助款问题
2006年间,林顺元明知其子林建保不符合倒房重建补助条件,仍将其作为倒房重建补助对象上报,并在民政部门验收时弄虚作假,以其子名义骗取补助款0.6万元用于修缮自己的房屋。
2016年9月,林顺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诏安县金星乡邱城村委会主任邱顺武在危房改造项目验收中弄虚作假问题
2013年,邱顺武明知村民邱文羲的危房改造还未完成、不符合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仍在验收表上签名,致使邱文羲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贴0.75万元。
2016年11月,邱顺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平和县长乐乡乐北村党支部书记林振金侵占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问题
2013年初,乐北村收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资金3.6万元。除支付本村238名群众蜜柚管理技术等培训费用2.0848万元外,余款1.5152万元被林振金以虚假发放群众补贴的形式占为己有。
因其还涉及其它违纪问题,2016年6月,林振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平和县芦溪镇蕉路村骗取造福工程补助款问题
2014年9月,蕉路村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决定,以村干部叶清华、叶碧丽等人的名义违规申请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弥补村建设项目资金的不足,时任芦溪镇党委副书记、蕉路村挂村领导曾子文参加了会议。
2015年4月,县农办将危房改造补助款7.6万元拨入叶清华等人帐户,此后叶碧丽等人取出了该补助款计5.5万元,用于支付村容整洁等工程款,余款2.1万元留在叶清华等人手中。
2016年11月,曾子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蕉路村党支部书记叶其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委员叶龙元受到撤销村党支部委员处分,芦溪镇分管造福工程的副镇长黄淑媚和蕉路村财务主要负责人叶耀辉被诫勉谈话,其它12名相关人员责成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