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贡员楼”,小议“科举制” ---到平和县山格镇白楼村“贡员楼”探寻 蔡汉以 2017-02-21
听友人说, 平和县山格镇白楼村有一座“贡员楼”。顿时,我游兴大发,立即约友人引路前往! 白楼村“贡员楼”,位于“平和县白楼越海希望小学”的操场内(即原白楼村小学),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当我走近细看时,发现这座“贡员楼”的主体建筑物尚存,但有关“贡员”的标志性建筑和装饰,却受到很大地破坏,真是惜哉!惜哉! 在友人的指点下,我在一块破旧的门板上,依稀辩认了“贡左,旗杆石”字样;还在墙上看到一幅壁画, 画上是二个人在舞蹈,其中一人手执“令”牌,另一人手握似乎是“鼓捶”的东西。门窗及梁上的雕刻,也相当精致!但旗杆石,已不存在了…… 这座“贡员楼”建于何年,主人是谁?我现在还没有做出进一步的探寻,所以无话语权。但听这里的村民说,这是他们的老祖宗,有了这一条线索,我们就可查看“白楼村”的村史,或许将会有新的收获。 那么,这“贡员”在古代是什么东西?我查看了相关资料,现整理如下,供参考: “贡员”是古代科举制的一种考生。这种考生,其前面的功名就是“进士”!进士是古代读书人的最高学历。因此,以学历而言,相当于现在的“博土学位”!注意噢,我这里只是说“相当”,而不是说“等于”! 古代科举制,最早由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人材。所以说,科举制源于隋朝,兴于唐朝,鼎盛于明清时期。到了1905年清政府正式废除科举制,从此,在中国存在了1298年的科举制,终于结束了其生命! 尽管科举制已成为历史,但我们还是有必要了解其基本情况: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在古代,各级参加考试的人员,资格审查十分严格,它属于阶梯形式一步步上来。即非秀才者,不能参加举人考试,非举人者,不能参加进士考试。 古代考试,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入学考试”,录取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进入正规学校读书。第二部分:“参加科举考试”,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第一部分,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叫“童生试”,也分三步,(1)县试,(2)府试,(3)院试。也真是,考个秀才是不容易,要通过这三级考试。在参加“童生试”的人群中,有满脸稚气的孩童,也有两鬓斑白的老者。 (1)县试:由各县县官主持的考试。试期多在二月。一般考五场,也有四场或六七场者,各场分别考八股文、试贴诗、经论、律赋等。录取者即有参加上一级考试即府试的资格。 (2)府试:通过县试后的童生有资格参加府试。府试在府所在地进行,由知府主持。府试通过后就可参加院试。 (3)院试:由省里的提督学政主持,考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录取的童生可参加。因为学政称提督学院,故名院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称“入学”。 第二部分,科举考试。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wéi)。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员),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wéi),又称为春闱(wéi)。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lú)。 以上就是秀才、举人、进士的产生过程。最终的目的是考中进士,因为有了“进士”,就能做官了。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我们对白楼村“贡员楼”,应有一种保护文物的意识。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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