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掉头”,交通法规中是这样规定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接下来,根据这条规定,咱们分析一下哪些路段禁止掉头、哪些路段允许掉头。通过下面这个视频,想必大家心里豁然开朗,下次一定不再犯错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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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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