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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交通安全带头问题

楼主 #
更多 发布于:2017-02-23 23:39
帖子过于久远,内容可能不宜查看,敬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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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7-02-24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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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普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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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
发布于:2017-02-24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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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
发布于:2017-02-24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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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普通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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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发布于:2017-02-24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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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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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发布于:2017-02-24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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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座商务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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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
发布于:2017-02-24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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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m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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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
发布于:2017-02-2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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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雨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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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
发布于:2017-02-24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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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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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
发布于:2017-02-24 15:10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 校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
  (一)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
  (二)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
  (三)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四)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五)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三观不正,爱好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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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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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
发布于:2017-02-24 15:11
行车记录仪拍下来的,可以发给教育局和交警大队。
三观不正,爱好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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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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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
发布于:2017-02-24 15:12
同理,公交车的发给公交公司和交警大队。
三观不正,爱好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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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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