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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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上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会议。经部署,全体大队民警、协警、协勤取消轮休,大队领导带领大队内设中队到挂钩各勤务中队一线指挥作战,加大全县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图片:640.webp (3).jpg
4月14日晚,杜浔交警中队在杜浔镇桥头村路段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位醉醺醺的驾驶员,竟然将车骑到停在路旁的警车边。 图片:640.webp.jpg 随后,这位驾驶员林某被带到杜浔交警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查,林某18时许到杜浔镇范阳村朋友家吃“年节”并喝了酒,喝到20时许分,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迷迷茫茫”往回家路上赶。在酒精作用下,看到路上有民警正在执法,起了好奇心,就骑车向前进行“凑热闹”,将车骑到警车旁停了下来,被正在执勤民警依法进行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林某的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图片:640.webp (1).jpg 目前,林某已被带到医院进行酒精含量抽血化验,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14日晚20时许分,林某斌在朋友家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经朝阳大道荔枝林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绥安交警中队民警依法进行查获。经查,林某斌持有C1驾驶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二轮无牌摩托车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对林某斌进行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经民警一番批评教育后,林某斌还未意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还幻想着让民警从宽给予处罚。 图片:640.webp (4).jpg 点击收听民警教育音频录音 ▼
[audio=教育违法者音频(漳浦交警)]https://gulei.cc/attachment/upload/149227610775823.mp3[/audio] 图片:640.webp (5).jpg 随后,林某斌四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暂扣驾驶证6个月,共处罚款1520元,记37分。 ▲民警告知违法者处罚条款依据▲ 图片:640.webp (2).jpg 据统计:4月14日行动当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2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酒后驾驶8起、涉牌涉证32起。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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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7-04-16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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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
发布于:2017-04-16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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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
发布于:2017-04-16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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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发布于:2017-04-1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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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发布于:2017-04-18 16:41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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