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生猪存栏250-5000头的漳浦县霞美镇林平南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03家规模猪场列入2017年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暂予保留对象的公示 根据《漳浦县2016-2018年可养区生猪存栏250-1500头规模养殖场(户)标准化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浦政办〔2017〕47号)和《漳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可养区生猪存栏250-1500头规模养猪场(户)标准化提升改造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省农业厅有关存栏1500-5000头可养区规模猪场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要求,现将符合县环保、国土、林业等部门改造要求,经各乡镇相关站所现场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并推荐上报生猪存栏250-5000头的漳浦县霞美镇林平南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03家列入2017年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暂予保留对象(详见附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生猪养殖污染整治要求,列入暂予保留规模生猪养殖场务必要在2017年9月30日前改造完成,猪场水质必须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逾期不改造或改造不达标的仍将列入整治对象,各乡镇要组织予以强制关闭拆除。 现将列入2017年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暂予保留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报告或致电县农业局畜牧技术服务站(0596-3107322)、县农业局监察室(3112979)。 附件: 列入2017年漳浦县生猪存栏250-5000头标准化升级改造暂予保留对象(详见下面的表格) 漳浦县农业局 2017年8月4日 图片:10.png 图片:20.png 图片:30.png 图片:40.png 图片:50.png 来源:漳浦县政府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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