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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640.webp (1).jpg 图片:640.webp.jpg 他们全部来自杜浔镇林前村下吕自然村,一人现羁押于漳浦看守所,其余六人皆被取保候审。
经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17日上午,漳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派县边防大队、县公安局巡警大队等单位民警到“漳州市碧海置业公司”在下蔡林场海边路的项目现场维持施工秩序。当天下午,下吕自然村部分村民暴力阻碍执勤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致多名民警受伤。期间,被告人吕某银、何某平等人手持竹竿、铁旗杆、水泥块等物品追打民警,并将柴油瓶扔向执勤民警。 经鉴定,执勤民警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2015年12月,被告人何某平、吕某水、徐某程、何某东分别主动到漳浦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图片:640.webp (2).jpg 依照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的规定。经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和辩护人当场辩论,最后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进行宣判:” 图片:640.webp (3).jpg
被告人吕某寿犯妨害公务罪,判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六个月。 被告人吕某国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吕某银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何某平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吕某水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徐某程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被告人何某东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来源:漳浦广播电视台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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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7-08-2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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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
发布于:2017-08-25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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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
发布于:2017-08-2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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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发布于:2017-08-25 10:11
两年前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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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发布于:2017-08-2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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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
发布于:2017-08-2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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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
发布于:2017-08-25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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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
发布于:2017-08-2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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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
发布于:2017-08-2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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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
发布于:2017-08-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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