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战时组织城市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需要,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决定于今年9月18日在芗城、龙文、龙海、漳浦、云霄、诏安、东山、平和、南靖、长泰、华安等县(市、区)及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常山经济开发区组织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7年9月1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试鸣程序:10时00分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10时10分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10时20分解除警报,鸣一长音,时间3分钟。 届时请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并注意辩听、识别三种警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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