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漳浦县的一些红绿灯路口,接连发生了好几起货车撞倒摩托车或电动车的事故,交警表示这大多和一些骑手的不良驾驶习惯有关。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是从“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派生出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尤其以在城市路口、高速公路上较为多见,极易因妨碍变更后的车道内正常行驶车辆而造成交通拥堵、刹车不及酿发交通事故。
变更车道不打转向灯、一有空就加塞抢行、压着实线疾驰而过。这些道路“野蛮”驾驶行为,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突出驾驶员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是“加塞”,当直行车道车排得很多而旁边的转弯车道车辆较少时,有的车主就会占上转弯的车道,驶到路口时便见缝插针地再往直行车道里插,常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是“抢道”,最为明显的是当交通出现堵塞时,一些“变道高手”便开始左转右插,哪怕只能提前一个车位,驾车人也不惜强行变道。
此外,由于前方新手驾车或其他原因,有些驾车人觉得前面的车太慢,于是在马路上玩起“蛇行”。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中有同时骑电动车等机动车的话,也十分有必要学习了解一下“驾驶八不准”。 一、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二、不准逆向行驶。 三、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四、不准闯红灯。 五、不准搭载人数超过一人。 六、不准接打电话。 七、不准超限载物。 八、不准安装、手持遮阳伞。 来源:漳浦交警·海峡导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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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7-12-0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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