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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元旦期间古雷消防大队将在全区开展消防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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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7-12-24 16:59

图片:989096e422281a1ddace5b.jpg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将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元旦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此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范围

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低于10%。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

1、单位是否落实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在位;
5、公共娱乐场所是否违规超员经营,内部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6、是否落实“六加一”措施,建立的微型消防站是否落实联勤联训。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

1、场所内是否违规住人;
2、是否违法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是否符合标准或保持完好有效;
5、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6、疏散通道是否违规停放电动车,设置电动车充电点;
7、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三、监督抽查的要求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抽查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对不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监督抽查结果公布的方式

监督抽查结果及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五、举报监督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

来源·古雷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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