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要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将于即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元旦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此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范围
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等单位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低于1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检查: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抽查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在抽查过程中,对不开展自查自改消除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监督抽查结果及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和存在的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 来源·古雷消防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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