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漳浦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林盐茶场,各工业区(园)和台创园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及时准确反映我县城镇土地市场变化状况,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基准地价修订更新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58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7〕272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17年2月组织开展全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县政府于2017年9月25日组织召开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听证会,并于2017年10月18日通过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经研究决定,现将《漳浦县城区基准地价》、《漳浦县乡(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自2018年1月10日起实施。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漳浦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县政府于2016年1月25日公布的漳浦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浦政〔2016〕2号)同时停止执行。 图片:1.png 图片:2.png 图片:3.png 图片:4.png 图片:5.png 图片:6.png 基准地价内涵
一、基准地价用地类型 基准地价用地类型严格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用途分类管理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9〕225号)规范用地类型名称和内涵,基准地价的用地类型范围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中的营利性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含教育项目用地)、医卫慈善用地(含养老项目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含文化、体育项目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含能源、环境保护、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项目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特殊用地中的营利性殡葬用地,以及交通运输用地中的营利性停车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等。在上述用地类型中,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类型细分到二级类用途,即商服用地细分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和其它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的基准地价类型细分为工业用地、采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的基准地价类型细分为普通住宅用地和别墅用地、 二、基准地价年期 基准地价年期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其他产业项目用地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若干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分类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的使用年限。若某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参照其它用途基准地价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则该用途的基准地价年期仍然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三、基准地价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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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8-01-26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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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
发布于:2018-01-26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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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
发布于:2018-01-27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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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发布于:2018-01-27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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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发布于:2018-01-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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