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部署,落实惠民政策要求。自2018年2月1日起, 我县将减免基本殡葬费用。
一、减免的对象及时间 户籍在本县范围内且死亡后遗体在漳浦县殡仪馆火化的。减免时间从2018年2月1日起执行。 二、减免的收费项目 1、火化费:550元; 2、运尸费:150元-400元; 3、消毒及接尸费:100元; 4、公葬费:200元。 三、办理火化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死亡证明书; 2、能证明是本县户籍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逝者生前的户口本或身份证)。 四、有关要求: 1、减免对象在我县辖区外死亡且遗体不在漳浦县殡仪馆火化的,不享受本县基本殡葬费用减免。 2、减免收费项目以外的其他殡仪服务项目均属自选服务项目,自选服务项目费用由家属自行承担。 3、本县户籍人员在异地死亡,经审批遗体运回漳浦县殡仪馆火化的,同等享受减免。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
|
沙发 #
发布于:2018-02-07 21:46
帖子过于久远,内容可能不宜查看,敬请见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