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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为加强对渔业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杜浔镇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李相武(镇长) 常务副指挥:林海东(主任科员) 副 指 挥:陈兆彬(北坂边防所所长) 沿海各村挂钩领导 成 员:黄美生(海管站长) 陈友国(卫生院院长) 林志怀(养殖协会会长) 陈文玉(海管站干事) 沿海各驻村工作队长 沿海各村书记、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黄美生,联系电话:0596-3881500。 02 职责 1. 指挥部职责 (1)负责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及演练命令; (2)负责救助力量的调动与指挥; (3)负责其他救助力量的协调与支援工作; (4)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传达、总结和新闻发布; (5)负责检查督促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2.办公室职责 (1)负责应急救助行动的请示、报告及命令传达工作; (2)负责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救助单位救助行动的协调联络工作,以及指导海上自救、互救工作; (3)负责协调应急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4)负责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发布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 (5)负责指挥部其他日常具体工作
(6)负责编制、启动本辖区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03 应急救援力量 1. 离事故海域最近的村及船籍所在行政村负责征集应急救助船只; 2.与遇险船舶同一编队作业的渔船及附近的其他船舶。 04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及处理 1.信息来源:事件渔业船舶的求救信息,本系统内上传下达的信息,海上搜救机构的住处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 2.信息的核实: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所属渔港监督机构负责对信息的核实,做到迅速快捷、详实准确。 (1)事件的性质(热带气旋、大风、大雾等气象灾害、海洋灾害、火灾、碰撞、触礁、搁浅、机械故障等)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发水域情况。 (3)事件渔业船舶资料、特征。 (4)遇险渔船及人员的损害情况和以采取的措施、效果。 (5)其他需要核实的内容。 3. 信息报告:经核实发生死亡、失踪或危及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接到报告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形式逐级报告。一般事件间隔不超过2小时,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间隔不超过1小时。 05 突发事件的预警 1. 镇政府和县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要落实责任制,提高认识,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 2.必须坚持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同出同归,自救互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3.海洋执法中队要严格执行渔业法令、法规和进出港签证制度,加大港口、港湾和海上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种违法、违规的渔业船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 按照《福建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海洋渔业活动的企业或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渔业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并动员和鼓励参加渔业船舶保险。 05 应急救助原则 1.实施应急救援时,要根据气象、海洋气象、事发海域情况,安排适合救援船舶,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 2.救援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先生命,后财产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控制险情,力争排除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07 应急救援保障 1.渔业救助力量的船舶,必须保障适航状态。 2. 渔业救助力量的第一响应对策健全完善,具备必要的救援技能,保障快速高效。 3.确保渔业水上船舶突发事件通信畅通。 4.确保救援设备、物资的供应和储备。
5.做好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 08 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结束 1.启动原则。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及时了解事发时间、地点及联络方式,事件的基本发生经过、原因及被救助人员和船舶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害、损失情况及后果预测、目前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是否启动预案提供依据,指挥部领导依据情况决定是否下达启动命令。 2.应急预案的启动,由总指挥或被授权人发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指令要求执行,并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待命或按指令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特大突发事件应请求市渔业安全组织启动应急预案。 3.应急结束。指挥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终止或结束救援工作。 (1) 遇险人员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胁。 (2)遇险人员不再有任何符合情理的生存希望。 (3)突发事件不可抗拒,救援力量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09 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事件的储库情况和损失情况进行评估。 2.按船籍管辖原则,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突发事件结束后,渔业行政部门、相关部门应对事件处置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 4.突发事件结束后,渔港监督机构应按渔业船舶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对事件的性质、类别、成因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判明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0 奖励与责任 1.突发事件结束后,由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救援工作总结,对救援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2.对不按本预案要求处理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对事故隐瞒不报、瞒报,或拖延不报,不服从指挥、调度,临阵脱逃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1、本预案由杜浔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来源·漳浦县政府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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