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
点击微信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
时隔4天 昨天下午5时04分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 “昆山检察在线”发布最新通报消息 认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 “砍人遭反杀”事件 当事人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图片:640.webp (7).jpg 面对这样的结果 网友们一致拍手叫好 图片:640.webp (8).jpg 江左小书童:此内容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度舒适感。 图片:640.webp (9).jpg 奇迹郑同学:喜大普奔,不迟来的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 图片:640.webp (10).jpg 我的小板凳呢:正当防卫没毛病,给昆山警方赞一个! 图片:640.webp (11).jpg 天然萌1号:在法律和事实基础上做出的正义决定符合民众的期望,是良法最好的实现,也是我国依法治国道路上的突破,为昆山警方点赞。 图片:640.webp (12).jpg 陈留帅:看到这消息,突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图片:640.webp (13).jpg 从网友留言的点赞数也可以看出 大家都觉得此案判的公正 其实生活中大部分人跟小编一样 并不是非常清楚每一条法律法规 所以在检察机关未公布结果之前 我们并不知道于某是不是正当防卫 我们只知道 在这件事中死者刘某某咄咄逼人 于某某屡次忍让 图片:640.webp (14).jpg 但是死者并没有就此收手 而是用力挥刀 不料刀柄脱手 才被于某某抢去 为了自保他只能挥刀自卫 图片:640.webp (15).jpg 人家都说死者为大 但是这次事件中刘某某的死亡 并没有得到大家的同情 因为在大家眼里 他就是一个惹人讨厌的坏人 图片:640.webp (16).jpg 有人说 在这件案件中死者刘某某是装逼 但是其实他是真狠,是真坏 刚开始的时候看上去气势汹汹,冲过去之后一直在推推搡搡地打,但对方并没有怎么还手,在实际打的时候,发现不容易打上,并且对方似乎并不怕他,所以气急败坏地去车上拿了刀又冲了过来。 当时有一些人认为刘某某实际不敢真的砍人,只是在吓唬人。 图片:640.webp (17).jpg 在题为《新京报评“反杀”案:正当防卫制度勿偏向保护恶人》的评论中,作者周筱赟这样写道:“有媒体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对于网传刘某某(花臂男)仅用刀背砍向于某某(骑车男),只是为了“吓唬他”的说法,并不可信,于某某脖子等多处被刀砍伤,但没有生命危险。” 由此可见,刘某某当时并非是吓唬人,而是实实在在地真砍,只是用的力可能会少一些而已。 根据该报道,于某某脖子多处受伤来判断,刘某某是属于确实凶狠的主,一般人即便是拿刀砍,最多也是往腿上、身上其他不致命的地方落到。 图片:640.gif 拿刀往别人脖子上砍的人,要么是有深仇大恨,目的就是要置人于死地,这个世界有你没我,有我就没有你;要么就是黑社会的惯犯,早已经把那条命不看做命,而是胡整,只要打架动了刀,就往致命处砍杀,已经完全不在乎自己的死活,就是典型的亡命之徒。 图片:640.webp (18).jpg 也难怪网上并没有任何 对这位“龙哥”有同情的声音 只有那么一两个他所谓的朋友发声 更多的人都是觉得他活该 所以生活中呀 大家还是低调做人 嚣张跋扈或许逞一时之快 但早晚会被天收 还有就是别想着欺负老实人 被逼急了,也没你好果子吃 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就是平常生活中勤奋踏实的那些好人,平常与谁都关系很好,更不去惹是生非,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这种人脾气非常好,但最好不要给这种人找事,如果被逼急了,他会毫不犹豫的进行反击和自卫。 就像“昆山反杀事件”中的于某某,据媒体报道,他在单位人缘非常好,而且工作勤勤恳恳,每天早来一个小时,每晚回家都是客人走完了他自己才走。 在此次事件中,他始终不怎么还手,但也并没有表现出多少害怕,结果在刘某某拿刀来砍的时候,彻底被逼急了,他知道自己随时有生命危险,所以会奋起还击,直到将人砍死。 之前有网友猜测,因为他家还有一个患病的孩子需要他,他自知自己不能倒下,才奋起反抗。 所以,别想着去欺负一个老实人,逼急了我们也是会奋起反抗的。 苍天饶过谁?! 在平常的生活中 还是做一个好人,踏实的人 别去做恶人 因为当一个恶人
你不知道你有多惹人厌 在你遭到报应的时候 大家并不会同情 而是会说 “看,这个人多活该,终于被天收了!” 图片:640.webp (20).jpg 来源:小鱼网、昆山市公安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