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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度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突出精准,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贫困户早日脱贫致富。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 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实施范围 各乡镇、场要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将资金用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的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主要用于以下五个方面: (一)用于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项目,每户(或项目)补助资金一般不超过10000元(补助对象以2018年11月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的名单为准)。 (二)用于扶持直接带动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60%以上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贫困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用于支持贫困村提升工程,重点用于贫困村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建设(50万元以下)。 (四)用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2018年度规定额度(20万元以内)贷款的基准利率贴息。 (五)用于贫困户、贫困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 二、资金分配安排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8]115号)文件精神,按照各地的现有贫困人口户数、扶贫工作成效及扶贫资金重点支持扶贫重点乡村的原则,经研究,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800万元现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该资金属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如有异议,欢迎来电来函向我办反映。公示时间:2018 年12月6日---2018年12月16日 监督电话:3227198、3101105 漳浦县财政局 漳浦县扶贫办 2018年12月6日 图片:11.png 图片:22.png 来源:漳浦县农业局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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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8-12-10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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