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群众举报,1997年,杜浔镇政府在未取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破坏后姚村与湖里村交界处的防沙场,毁坏林场2500亩,之后有私人在该处采矿,破坏生态。
8月7日,古雷开发区组织区农林水局、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局、古雷治安办和杜浔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核查。 经调查组核实,杜浔镇防沙场属镇办场,所有权归漳浦县杜浔镇经济管理委员会(下简称杜浔镇经管委)所有,并非是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 由于本信访件追溯时间较长,1997年距今已过22年,受当时技术条件、档案管理等方面原因影响,1997年杜浔镇防沙场林地与荒沙滩地的具体面积无据可查。据2012年11月编制的《杜浔镇防沙场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中汇总情况:“防沙场土地总面积135.22公顷,”折合2028.3亩,而非信访件中的“2500亩”。 为鼓励开发荒沙地,扶持外资企业,提高防沙场土地的利用效率,提高防沙场的经济效益。1997年9月25日,杜浔镇经管委与漳浦仁宝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将200亩镇防沙场土地租赁给漳浦仁宝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发展农业高科技项目;1998年5月30日,杜浔镇经管委与漳浦县华丰高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书,将500亩镇防沙场土地承包给漳浦县华丰高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用于耕地开发,种植粮食、蔬菜及一些高优作物;2002年3月4日,杜浔镇经管委与漳浦县隆兴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砂合同书,将800亩镇防沙场的矿砂开采权发包给漳浦县隆兴食品有限公司,用于开采矿砂。 2006年9月间,漳浦仁宝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开社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指使他人砍伐租赁区域内的木麻黄树出售,存在“毁坏林场”行为。2007年漳浦仁宝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开社等人因犯盗伐林木罪等被判刑后,未再出现非法破坏林地的情况。目前,该公司租赁的土地都在种植发财树、红松树等绿化苗木。 因此,群众反映的“杜浔镇政府在未取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破坏后姚村与湖里村交界处的防沙场,毁坏林场2500亩”情况部分属实。 此外,2006年6月,漳浦县隆兴建材有限公司经漳浦县人民政府通过挂牌方式依法获得杜浔镇防沙场约0.3164平方公里的采矿权,获准以露天开采的方式开采天然石英砂,有效期2006年6月至2009年6月。第一次采矿权到期后,隆兴建材有限公司向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延续并经市国土资源局批准,采矿权有效期2010年11月29日至2016年1月7日,开采期间,隆兴建材有限公司对该矿区矿山已开采部分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并通过国土部门组织的验收。第二次延续的采矿权到期后,2016年1月,漳浦县国土资源局以责令该司暂停开采,并要求立即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现场核查时该矿区处于停止开采状态,但未对开采的矿区进行及时生态恢复治理,矿区还堆有部分石英砂及洗砂设备。经初步调查,系因隆兴建材有限公司与杜浔镇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洪木法进行洗砂。 因此,群众反映“有私人在该处采矿,破坏生态”情况部分属实。 综合上述情况,调查组决定,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杜浔镇人民政府对场内生态林被破坏的部分进行补植复绿;二是要求区林业、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大对防沙场的巡查和保护力度,一旦发现毁坏生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立即给予严厉打击;三是责令漳浦县隆兴建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7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清场(即两断三清)并履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此外,如在上述通知期满后,该矿区业主未落实两断三清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任务,由区自然资源局协同行政执法局、农林水局及杜浔镇政府,对该矿区采用强制措施实行两断三清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来源/漳州市政府网)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古雷网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古雷网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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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
发布于:2019-08-2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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